近年来,儿童电话手表成为流行的学生新装备,四川乐山的李先生也为女儿购买了一款小天才电话手表。不过,李先生随后发现,这款电话手表宣称摄像头200万像素,但拍出来的照片却仅有23万像素。
“这不是欺诈销售吗?”李先生愤而将广东天才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才星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退一赔三。对此,天才星公司称,该摄像头硬件规格200万像素,拍出的照片确实只有23万像素,但已在说明书中特别注明使用过程会根据实际功能做出适当调整。
经过法院审理,认为天才星公司对案涉产品的宣传并不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形,李先生主张其受到欺诈的理由不成立。李先生表示,他将继续进行申诉。
小天才电话手表Q2
【质疑】
宣传200万像素摄像头,
为何拍照仅有23万像素?
李先生的女儿今年4岁多,从小就爱拿大人的手机拍照玩耍,为了方便女儿打电话、拍照和定位,他决定给女儿买一款儿童电话手表。经过多番比较,最终他看中了天才星公司天猫网店“小天才旗舰店”的一款小天才电话手表。
该款电话手表型号为Q2,除了定位精准、高清视频通话、电池容量大外,其参数中介绍“摄像头像素: 200万像素”,这点让李先生非常满意,“虽然是前置摄像头,如果可以拍照也不错啊,200万像素打印5寸和7寸的照片都还算清晰!”
最终,他为女儿挑选了一只粉红色小天才Q2手表,花费798元。收到手表后,李先生在测试拍照功能时发现,将拍摄的像片传到电脑之后,通过软件查看照片的大小为480*480,即实际像素约23万,“与200万像素相去甚远,这到底怎么回事?”
到底是传输过程有问题?还是摄像头达不到200万像素?李先生向“小天才旗舰店”客服进行了咨询了传输照片和保存的方式,并被告知这款是200万像素摄像头,可以送去检测。
但李先生多次尝试发现,拍摄照片像素均为480*480(约23万像素)。李先生认为,天才星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便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拍摄照片480*480约23万像素
【一审】
图片传输中像素是否改变?
原告未举证证明被判败诉
经过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李先生使用案涉手机拍摄出的照片传输至电脑上查看显示的像素均为480x480,具体过程为案涉电话手表拍摄图片后,通过无线传输到李先生手机上的“小天才”软件,再从软件上下载至手机相册(这两个过程均无传输原图及下载原图的选项),李先生在通过电脑登录微信,将手机上的图片传输至电脑(该过程有原图选项),然后再在电脑上查看图片像素。该院认为图片在手表传输到手机软件,再从手机软件转存至手机相册的过程中,像素是否有改变,李先生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一审法院认为,通常情况下,图片像素虽与摄像头像素成正比,但是李先生提供的照片不能排除在传输过程中像素有改变,故李先生欲以此证明案涉商品的摄像头像素不足200万的主张不能实现。另,李先生并未提交证据直接证明案涉商品的摄像头的像素的数值,案涉商品的购买链接网页及使用手册中均载明∶摄像头像素 200万。天才星公司提交《摄像头基数规格书》证明案涉商品的摄像头系/200万/固定焦距,像素1600×1200。
页面宣传的200万像素摄像头
7月13日,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李先生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案涉商品的摄像头像素不足200万,驳回李先生的诉讼请求。随后,李先生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二审】
天才星公司认可拍的照片23万像素,
但称系出于安全考虑的调整且已说明
在二审庭审中,天才星公司代理人表示,这款手表本身摄像头是200万像素,可以拍出200万像素的照片,但是目前通过软件限制,只能拍出23万像素,否则照片像素过大占用内存产生卡顿现象,会影响安全性,这是出于安全考虑进行的限制。
同时,该代理人称,该公司仅对200万像素摄像头进行宣传,没有对200万像素图片进行过承诺,也未使用任何词语修饰或说明效果。在说明书重要事项说明中,也特别注明使用过程会根据实际的功能做出适当调整。
对此,李先生当庭出示新的证据,其通过旺旺向“小天才旗舰店”客服以及官方电话客服咨询,均得到回复称拍摄后传输图片像素不会改变,能得到200万像素。该代理人表示,这是李先生诱导提问客服得到的回复,不是公司对200万像素的承诺。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认为200万像素摄像头拍出来照片就能得到200万像素,如果仅仅只有20多万像素,他肯定不会购买。”李先生认为,该款商品的硬件、软件不兼容,而非安全性考虑。其宣传网页多处显示“200万像素摄像头”,未告知实际只能拍出23万像素照片,说明书是购买产品后才能看到且提示的字非常小。
天才星公司代理人称,该商品拍摄生成的照片的像素与摄像头像素存在差距,是基于产品功能定位、综合效能进行的功能安排,通过技术手段可以进行回调,使其生成与硬件像素一致的照片,但可能会出现死机、手机过热等情况,李先生表示拒绝。
同时,该公司代理人对李先生购买该商品就是为了拍摄200万像素照片提出质疑,他认为,一般消费者购买穿戴设备,主要出于通信、安全和视频通话等功能,并没有将拍照作为家长给子女购买相关设备的消费主张,这不符合常理。
李先生表示,女儿非常喜欢拍照,以前还给她买过相机,有点大不方便,玩家长的手机也不太好,所以选购电话手表时,看到200万像素的宣传,就购买了这款产品。
“小天才作为电话手表知名品牌,明确标明了200万像素摄像头,实际拍照像素却只有10%左右,这属于欺诈。”李先生表示,他之所以没有直接选择退货或者同意技术回调,而是希望引起商家重视,普遍性解决该问题。
【结果】
法院认为不存在虚假宣传
当事人表示将继续申诉
天才星公司对该商品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该商品宣传页面中载明“摄像头像素∶200万像素”系对产品摄像头采用的硬件规格的宣传,而非对生成图片为200万像素的内容作出宣传或承诺。其次,该款产品所使用的摄像头符合200万像素的宣传。再次,案涉电话手表的《重要事项和保修卡》载明“手表采用的摄像头为200万像素,使用过程中会根据实际的功能做出适当调整”。
保修卡中的说明
同时,法院审理认为,天才星公司基于产品整体性能对拍摄功能进行调整并不构成产品功能的缺失,且该公司提出对李先生所购产品进行技术调整,从而满足其生成与硬件像素一致的照片的要求,但被拒绝。同时,该产品前置摄像头主要功能是用于视频通话,其使用群体通常为儿童,作为普通消费者并不会选择购买电话手表来满足拍摄需求。
9月8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天才星公司对案涉产品的宣传并不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形,李先生主张其受到欺诈的理由不成立。驳回李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9月22日,李先生表示,天才星公司故意隐瞒了200万像素摄像头功能无法完整使用,实际拍照效果仅有23万像素这一重大事实,导致其在消费过程中作出错误的购买决定。且案涉商品对成像像素的限制,已经不是“适当的调整”,而是对硬件功能的重大限制,属于欺诈销售。
至于普通消费者是否会选择购买电话手表来满足拍摄需求,李先生认为,不应该以成年人的心态去扼杀四岁女童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李先生表示,他将会继续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