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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警惕!你的孩子可能在吸电子烟
来源:转 网 作者:含 糊 时间:2021-06-03

  近年来,未成年人吸电子烟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称,各种口味和品牌的电子烟填充液及其气溶胶具有细胞毒性。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此前曾多次下发通知,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所有电商和网络平台禁止销售电子烟

  《中国消费者报》调查发现,在线上平台,不少入驻商家“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各种幌子引导消费者包括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而在线下门店,商家普遍提供免费试吸服务,甚至明目张胆地将电子烟销售给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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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化电子烟的危害

  花式营销误导未成年人

  16岁的胡青(化名)是北京市一所中学的学生。胡青告诉《中国消费者报》,他的班级和朋友圈中,不少同学包括女生都吸电子烟。

“主要是觉得时髦,而且不容易被家长发现。”

  胡青说,他最早吸的是一款“雪加”电子烟,同学推荐的。在他看来,电子烟是健康无害产品。

“网上很容易买到,商场里也随处可见。”

  《中国消费者报》调查发现,市面上常见的电子烟,主要由电子烟具以及烟液体和烟油构成。电子烟具可以看做是一个加热装置,将烟液转化为可吸入的气溶胶;烟液体和烟油的成分主要包括尼古丁盐、丙二醇、甘油、香精等。大多数品牌电子烟含有尼古丁,其烟油、烟弹还含有多环芳香烃、多溴联苯醚、甲醛等有害物质。

  《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报告称,有充分证据表明使用电子烟不安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有关研究表明,使用电子烟可以增加心血管疾病和肺部疾病的发病风险。而在商家的宣传中,有不少企业通过“有效控烟”“帮助戒烟”等来吸引消费者,但却对电子烟的危害和风险则闭口不谈。搜索一些电子烟品牌网站和微博宣传发现,没有任何健康警示声明。

  而电子烟品牌的花式营销往往瞄准未成年人和年轻消费者群体,淡化电子烟的危害。《中国消费者报》调查发现,不少电子烟品牌推出了多款调味电子烟产品,包括西瓜、葡萄、蓝莓、芒果、奶油、薄荷等口味,配以时尚宣传图片、包装等,打造时尚潮流,吸引青少年的关注。

“看到不同口味的电子烟宣传,我都会忍不住想买来尝一下。”胡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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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上销售“挂羊头卖狗肉”

  页面显示卖充电盒

  客服却称“全配齐,懂的都懂”

  《中国消费者报》调查发现,在各大电商购物平台,普遍存在违规销售电子烟的现象,一些商家为了躲避监管,往往采取“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

  有的网店通过页面挂出与电子烟类似的产品图,遇消费者咨询,客服修改链接后让消费者下单;

  有的网店则是客服引导消费者添加微信,通过微信号向消费者介绍和销售电子烟。

  在一些知名电商平台上,输入“电烟”关键词,会搜索出很多诸如戒烟棒等类似的产品。在闲鱼平台上,以“电子式烟”为关键词搜索出来的结果大多为电子烟贴纸或保护壳,而联系商家询问是否出售电子烟时,对方均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在淘宝网上输入“电子化雾气”关键词,可搜索出一系列电子烟相关产品。一家名为“叶安娜大妹子”的网店客服介绍,其网店销售“锐刻”品牌电子烟产品套餐,标价158元,消费者选好口味后告诉客服,就可直接下单购买。在另一家淘宝网店,《中国消费者报》通过网店公布的微信号与客服进行联系,对方称该店出售“非我”和“绿萝”两种品牌电子烟。客服还介绍,该店还销售多个品牌和口味的“烟弹”,消费者可以任意选择。

  在小红书平台搜索“电烟”关键词,结果会显示推荐、求购、展示、吐槽电子烟产品的各种内容。搜索电子烟品牌“雪加”,结果会出现相关博主对其产品的分享展示页面。

  调查发现,有的网店名义上卖的是电子烟充电盒,但在产品广告首图上却标注“咨询客服有惊喜”。《中国消费者报》咨询客服,对方直接回复“39.99全配齐,懂的都懂”

  江西一名高中生王丽(化名)告诉《中国消费者报》,她通过电商平台添加商家微信后,购买到了一套“非我”牌电子烟,共花费79元。

“全程没有人询问我是否未成年。”

  调查还发现,线上违规销售电子烟的商家,均未核实消费者年龄,也没有要求消费者提供能证明其是成年人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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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贴“禁止向未成年售烟”

  实际不核实年龄

  商家还多次提醒消费者试吸

  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郑频频教授团队与华东师范大学政治传播与公共关系研究中心王帆研究员团队联合研究发现,电子烟行业在产品风险警示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尤其对青少年的健康带来新的风险。

  《中国消费者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电子烟品牌门店,柜台上都贴着“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但在实际销售中,店员并不会询问或核实消费者年龄。

  5月下旬,《中国消费者报》连续多天辗转于北京市5家品牌电子烟销售门店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这些门店在销售过程均未核实消费者年龄。

  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家“悦刻”电子烟门店,货品陈列架上展示多款不同价位的电子烟。商家称消费者可以任意选择。遇到一些看似中学生模样的消费者来咨询电子烟,店员并未询问或核实对方的年龄。在北京市丰台区一家“雪加”电子烟门店,也存在类似的情形。

  调查发现,一些电子烟销售门店还提供试吸服务,消费者可以在门店免费试吸电子烟。不少电子烟品牌宣称“拒绝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实际并未认真执行,规定形同虚设。

  5月30日,未成年人李明童(化名)告诉《中国消费者报》,她去成都一家“雪加”门店购买电子烟。商家向她推荐一款一杆四弹的电子烟,总共108.9元。李明童说,买电子烟的全程,商家并没有询问和核实她是否成年,10分钟的过程中,店员多次提醒她可以试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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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观点

  打击违规销售电子烟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权

  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将电子烟和卷烟一起纳入对未成年人的禁售范围。

  面对电子烟对青少年无孔不入的营销,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对《中国消费者报》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曾多次发文,强调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但现实中,部分电子烟企业仍然用“帮助戒烟”“健康无害”等违背客观事实的宣传误导消费者,有的甚至将电子烟标榜为“年轻”“时尚”“潮流”的标志,诱导未成年人购买,一些电商平台更是通过“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销售电子烟,对于此类现象,有关部门应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我国目前没有电子烟的国家标准,市场上在售的各类电子烟产品,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可能存在烟油泄露、劣质电池、添加不安全成分等质量安全隐患。”陈音江说。

  陈音江建议,尽快建立健全有关电子烟产品标准,从生产、工艺、销售等多个方面对电子烟产品进行明确具体规定,为行业监管和市场规范提供标准依据。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加强持续监督管理的力度,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电子烟行为。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也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杜科 田珍祥


(责任编辑:h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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