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实施。
《规定》新增消防行政处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等行为,最高可能面临10000元罚款。
阻拦电动自行车上楼有法可依,居民们叫好,认为安全更加有保障。
北京也确实有单位和个人因此吃了罚单,新京报记者日前走访发现,不论是物业还是电动自行车车主,安全意识都提高不少,但实际操作中仍面临一些困难,有居民仍不听劝阻,暗自将车推上楼。
有物业人员表示,他们目前已建有户外电动自行车充电区,但尚不能满足整个小区车主的充电需求。
对于《规定》中新增的行政处罚,有消防人员称,就目前政策的落地来看,对个人罚款力度的判定标准仍不清晰。此外,罚款是一条底线,他们的主要工作也是先劝阻,拒不配合的才进行处罚。
物业管理劝导难
“小区总有居民将电动自行车推入楼,停放在楼道或者家中。我们发现后会劝阻,但过不了几天,他们又把车推进去了。”丰台区方庄6号小区物业人员说。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是小区物业人员的工作日常。
8月26日,新京报记者走访了丰台区和石景山区两个住宅小区。物业人员提到,在禁止居民将电动自行车推上高层楼时,常会出现“不听劝”、“看不住”等问题。
丰台区方庄6号小区有5栋小高层建筑,目前共有845户居民,电动自行车186辆。26日上午,新京报记者跟随消防检查人员走到1号楼时,看到社区治安员正在引导一位居民将电动自行车推出楼栋。
这是50多岁的老住户郭阿姨。她腿脚不好,一直靠骑电动自行车出行。今年8月,因为将车推入楼中,她已经被社区治安人员“贴了两次条子了”,贴条上写着“禁止停放 推出楼道”的字样。
“我知道推进楼不安全,但我怕下雨把车淋坏了。”郭阿姨向检查人员解释。
小区物业郭经理说,小区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多由物业主管,张贴警示语和宣传海报,上楼劝说,这样的工作他们每天在做,但居民的个人行为难以控制。
在石景山区京西景园小区,物业人员有同样的困扰。
据物业经理张旭介绍,小区从今年年初就开始定期检查电动自行车入楼情况。“每周两次,派出所、消防、居委会和物业等部门联合巡查,一个月内将小区全部楼栋检查一轮。”
但物业检查时,问题只得到暂时解决,有些居民会在检查人员离开后再把车推进楼。京西景园现有住户2850多户,电动自行车大概两三百辆,张旭有过因把居民车推下楼而被对方破口大骂的遭遇。
充电区设施有限
“推上楼有危险我们也都明白,但是不推上来放哪呢?”方庄6号小区居民郭阿姨说。
电动自行车不推进楼,必然对小区内车辆充电、停放提出更高要求。据郭经理介绍,从今年4月起,小区就在规划建设集中充电区。但因场地有限,目前只设置了一处露天充电桩,共有16个充电口。
这还不能满足住户的需求。正如郭阿姨所说,充电区没有遮挡棚,车辆日晒雨淋,车主就不愿意去。
郭经理提到,在最初规划充电区时,他们选择了小区西侧的一片空地,如果靠墙建个车棚,地方宽敞,也不扰民,但这个建议最终被居民们驳回,大家觉得这里是老人和孩子们难得的活动场所。
石景山京西景园有3个电动自行车停放棚,每个棚有15至20个充电口位,充电收费与家庭民用电费价格相同。
车棚顶的两侧位置设有监控摄像头,车棚内消防宣传栏内有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安全提示。车棚内的充电桩设备在电量充满或发生短路的情况下会自动断电,并且车棚内也设有灭火器。
石景山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二大队助理工程师张凯说,这样的充电区在消防支队的推动下,已经推广建设了两年左右,现在还在进一步增多、完善。电力、园林、住建委等多个相关部门都在配合协调,但扩建仍面临很多困难。
丰台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郭红旗也提到,居民提出的合理建议,各个部门应该争取尽力满足。
“同样的,充电区域建在哪里也需要居民的认可,很多人觉得影响绿化,或者占去了机动车停车位,就会反对。但从目前情况看,建充电区是为了整个小区安全,其他利益可以在安全面前适当让步。”
《规定》中明确,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罚款是底线
《规定》实施后,罚款似乎可以成为治理电动自行车上楼的“尚方宝剑”。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8月1日,《规定》实施的第一天,丰台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员来到亚胜铂第公馆开展“回头看”式消防安全检查。
早在7月24日,监督员在这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开闭式防火门违规开启的问题,并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时隔一周,监督员再次检查发现,亚胜铂第公馆B座一楼楼道及公共办公区域仍然有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现象,开闭式防火门依旧打开着。
据此,丰台消防救援支队的防火监督员对违规的亚胜铂第公馆做出3000元罚款的处罚,对违规的非经营性个人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这也是新规施行后,依据相关规定北京市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8月2日,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也联合属地政府及行业部门成立8个检查组。
检查过程中,共发现两起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单元门公共区域内的情况,检查组与物业和车主沟通,要求车主立即将车辆移出公共区域,但两位车主均拒绝移走车辆。根据《规定》,检查组对两位当事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000元,并要求当事人将电动自行车移至集中停放区。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在楼内、家里充电发生的事故在全国各地都不罕见。郭红旗说,他们经常和物业、居委会等人员一起进行联合消防安全检查,推车上楼、拉飞线充电一直是他们劝改的目标。
张凯则表示,就目前政策的落地来看,对个人罚款力度的判定标准仍不清晰,“以此来惩罚车主,还是有一定的困难。”罚款是一条底线,他们的主要工作也是先劝阻,拒不配合的才进行处罚。
目前,方庄6号和京西景园都在积极筹备加装电梯阻拦系统。
这是一种智能识别系统,安装摄像头后,摄像头识别到有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会进行报警提示,电梯门也会无法关闭,可以依托技术进一步把电动自行车“拒之门外”。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实习生 吴静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