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维立
10月21日上午8时20分,沈阳市太原南街南七马路一饭店发生燃气爆炸。目前,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伤情平稳,44人轻伤,均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安排36家宾馆,对事故波及群众进行妥善安置。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相关报道见A6版)
据介绍,10月20日晚上,事发地附近市级燃气管线维修,该饭店处于停气状态,于10月21日早上刚刚恢复供气。目前,燃气公司确认为燃气爆炸,至于饭店有无在停气期间使用液化气罐,爆炸是否与燃气管道维修有关,有待官方调查。无论最后调查结果如何,此次爆炸事故已敲响餐饮服务场所用气安全的警钟。
与居民等其他燃气用户相比,餐饮场所因为受高温、油污等因素的影响,用气环境相对较差,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燃气泄漏、爆炸等事故。10月2日,应急管理部集中公布了一批近年来发生的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江苏省无锡市鹅湖镇双乐小吃店“10·13”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该事故造成9人死亡,10人受伤。调查结论显示,小吃店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中压调压阀、软管与集气包连接的卡箍缺失等,造成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引发爆炸。
大量案例表明,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任何环节都不能心存侥幸。否则不仅餐饮单位将自身置于险境,还威胁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甚至造成群死群伤的悲剧。
当前,我国燃气使用规模不断增长,燃气安全隐患点多面广,燃气事故时有发生。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等单位联合发布的《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披露:2020年全国(不含港澳台)共发生燃气事故668起,与2019年同比,数量下降106起,但伤亡人数上升2.8%。今年以来,燃气事故仍不时见诸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如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大连“9·10”燃气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
分析发现,燃气设施操作不当、户外施工不当、管件阀门有损坏,以及燃气泄漏察觉不及时等,是造成燃气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正如应急管理部在通报中指出的:这些燃气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缺失等突出问题,燃气安全风险防控任务依然艰巨”。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36条明确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各地应当大力推广应用燃气本质安全技术产品,确保餐饮单位都严格依法配备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且在关键时刻“用得上、打得响”,切实守护好燃气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吸取血的教训,坚持用“显微镜”查找隐患,用“放大镜”排查问题,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坚决筑牢燃气安全“防火墙”,确保防患于未“燃”。
多一点反思,少一点血泪;多一些“早警醒”,少一些“迟悔恨”。沈阳爆炸事故再次提醒我们:平安是最大的民生,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各地职能部门应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和整治为契机,压紧压实各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主体责任,推进源头防控,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燃气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全链条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打好防范燃气爆炸事故的主动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