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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青海省市监局:油条3批次不合格 都因铝超标
来源:转 网 作者:含 糊 时间:2019-12-11

  新京报讯(记者 刘欢)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9年第52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告显示,抽检24大类285批次食品,检出8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3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超标,1批次调味品八角粉检出不得在食品中使用的糖精钠。

  公告显示,玛沁五香麻花店销售的油条(散装,2019/10/15),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62mg/kg;鲁沙尔友谊餐馆销售的油条(散装,2019/10/18),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09mg/kg;湟中县鲁沙尔马氏家常小吃店销售的油条(散装,2019/10/18),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17mg/kg,而该项目的国家标准规定为≤100mg/kg。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含铝膨松剂或其他食品添加剂,易造成铝的残留量不合格。铝是一种非人体所需的低毒金属元素,蓄积于体内会与多种蛋白质、酶等引起神经系统的病变,表现为记忆减退、视觉与运动协调失灵,严重的会对人体细胞的正常代谢产生影响。儿童过量食用铝超标食品,会严重影响骨骼和智力发育。

  美国食品技术协会高级会员、科普工作者云无心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传统工艺中,人们会使用明矾来控制膨胀和固化的过程,明矾可以跟苏打或者小苏打反应,而在油炸的高温中反应会迅速发生,释放二氧化碳,并生成氢氧化铝。这样炸出来的油条,自然就又蓬又脆。但是明矾含铝,摄入过多可能危害健康。

  此外,标称甘肃大西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湟中县多巴镇青辉超市销售的财有味八角粉(30g/袋,2018/11/3),检出不得在调味品中使用的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以糖精计)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调味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造成调味品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单位为增加产品甜味而超范围使用。

  新京报记者 刘欢 


(责任编辑:h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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