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食品新规10月1日施行
据新华社消息 自“3·15”曝光“饿了么”以来,社会各界对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持续提升。10月1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查处办法)正式实施,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
新规首日,各大餐饮外卖平台上的商家们做到“亮证公示”了吗?除餐饮外卖外,还有哪些网售食品经营将受到更严格的管理?网售食品安全还有没有监管“盲区”?中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北京将从严从重查处未履行审查公示义务者
查处办法规定,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北京市食药监局食品市场监管处处长李江表示,该局已于9月29日发放告知书,对未履行审查公示义务以及无资质店铺下线义务的平台,将依据食品安全法和查处办法予以从严从重查处。
北京市食药监局监测发现,百度、美团、饿了么、到家美食会四家网络订餐平台共有北京地区店铺5.8万余家,截至9月30日中午12时整,百度外卖、饿了么、到家美食会亮证公示率接近100%,但美团仍有503家店铺未依法公示食品经营许可信息。
公示证件造假、许可证过期、超范围经营是主要违规行为。美团上一家名为“绝味鸭脖(晓月店)”的店铺,标称其发证机关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卢沟桥分局”,实际上,北京市食药监局并无“卢沟桥分局”这一机构。此类涉嫌公示证件信息虚假的店铺在美团上共发现21家。此外,美团平台上还有7家餐饮店铺涉嫌超许可范围经营,如“8090披萨屋”“福建泉州洪濑鸡爪”这两家店铺,其食品流通许可范围仅限于零售饼干、饮料等预包装食品,却从事餐饮加工制作和销售行为,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在美团网上,北京市食品监局还发现“众湘缘食府”“沙县小吃”“黄焖鸡米饭”等4个店铺公示的许可证有效期已过。9月份,北京市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中心共收到有关百度、美团、饿了么三大网络订餐平台投诉举报159件,投诉举报反映主要问题仍然为平台外卖餐食存在不干净、不卫生、有异物等问题。
“私房美食”将何去何从?
如今,蛋糕、甜点、牛肉干、麻辣小龙虾等私房菜正大肆占据微信朋友圈,但因缺乏相应的食品生产、销售、储运等相关资质和监管,普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游走于合法与非法边缘的家厨共享模式也正备受争议。
记者通过联系微信平台上的数位蛋糕经营者发现,这些经营者多是一些烘焙爱好者,自家厨房就是生产车间,几乎都没有线下实体店,也没有办理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等证照。虽其称食材都是从正规渠道购买、保证食品安全,但一旦出现问题,这些经营者只需要注销微信号,就彻底消失在茫茫“网海”中了,违规成本极低。
除餐饮外卖平台外,淘宝、京东等平台上的食品商家们以及以私厨共享模式运营的网络平台同样将受到查处办法的影响,而网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将受到额外限制。多数经营特色地方食品的“小而美”店铺,或将难以继续生存。
记者了解到,目前家厨类APP的监管基本全靠平台和家厨自律,平台各自有一套自己的监管标准。例如,“回家吃饭”经营者公布了自己的实名认证、联系方式、健康认证和对厨房环境的检测、上门认证等信息;“丫米厨房”有“消费者安全保障”和“商户实名认证”两项审核环节。
近来,上海市已开始对“家厨”动刀。今年7月底,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已组织依法查处“丫米”等本市“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的违法行为,并对“回家吃饭”“觅食”等“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依法移送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处理,并表示不支持“家厨”类网络订餐平台。
严格落实、源头把控、实践摸索为关键
一位基层食药监管人员坦承,查处办法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如何更好地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并且平衡商家的生存空间,还需要逐渐摸索。
不少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方也表示,运营过程中很难完全排除个别不法商家或个人伪造证照、浑水摸鱼的情况。查处办法对线上平台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百度外卖相关负责人说,其与食药监等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已实现数据共享,并将依据查处办法的要求,从严审核入驻商户,完善自身监管和审查机制。
网络平台的食品监管较大的难题在于“无证、难溯源”,尤其是对社交平台中的私厨进行查证更是难上加难。微信团队相关负责人就曾表示,平台对微信公众号的注册有一套严格的信息注册和登记流程和运营规范,并对工商等资质进行审核,而对于餐饮服务类公众号,其是否获得健康证属于行政体系管理的部分,微信平台则无法跨界进行管理。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兼具信息服务平台和食品交易平台的属性,首先必须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对于平台来说,经营环节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很难时时把控。目前来看,最主要的还是要在源头的资质认证上进行把控。另一方面,加大对安全事件的处罚惩治力度,提高违规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