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有楼盘被曝代办社保
楼盘代办社保规避限购?市住建部门介入调查
涉事楼盘称“中介不代表公司”,社保部门今年已查获两宗虚假参保证明案件
来源:南方都市报
昨日,国家七部委联合开展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等问题。
在房地产市场严控的背景下,东莞却有个别楼盘被爆出以代买社保规避限购的情况。在6月27日20:34,《中国经营报》在微博发布一则视频暗访调查。其中谈到,东莞海伦堡·海伦湾、颐龙湾等楼盘联合中介,通过代缴社保的方式,为不具购房资格的人办理社保,还声称可在10天内办妥。
◎事件回顾
中介称:
10天内可解决
限购名额问题
在公开视频中,中介、开发商声称具有规避限购政策的办法,可以帮助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绕开限购壁垒。而这种办法,就是让购房者缴纳2-3万元的社保费,帮助其在10天内购买社保。名为“乐有家”的中介还直言:“相关政府单位还能帮助解决部分难题。”
南都记者调查了解到,此种所谓缴纳社保费,具体操作有两种形式,一种为购房者可在缴纳定金后自行寻找社保机构,缴纳半年或一年社保,在此期间开发商帮其保留房子半年,待买满社保时限后便可正式签约。另外一种形式为办理虚假的个人参保证明,即通过伪造个人参保证明以达到缴纳社保年限规定,从而达成交易。
◎回应
涉事楼盘:中介不代表公司
该微博发布后,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和讨论。针对此事,南都记者联系了海伦堡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回应:“首先,我们一直是严格按照东莞限购政策规定进行销售的,视频中中介的说法,不能代表我们公司的,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我司也一直要求代理公司严格管理其销售人员,要求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销售,并对相关政策清晰准确地解释说明,避免造成误解。接下来,我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
住建局:待核实清楚后,第一时间回应
针对该情况,南都记者也先后致电了东莞市住建局、东莞市房管局以及东莞市社保局了解详细情况。对此,东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目前,该暗访视频的录音内容的真实度有待核实。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了解具体情况。但是不管怎么样,他们会从自身检讨做起,从抓漏洞做起,将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讨论调查,解决该问题。“待核查清楚,我们将会尽快第一时间给予具体的回应。”东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强调。
无社保资质购房者,真能像开发商、中介所说那样,帮忙购买社保吗?去年9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下发通知强调开发商和代理、中介机构要遵守东莞限购政策,不得炒作房价上涨、发布虚假广告信息,依法诚信经营,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特别提醒不能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承诺或提供办理个税、社保等来规避东莞的限购政策。
社保局:未在东莞工作虚假购买社保 已触犯相关法律
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则社会保险也应以公司名义缴纳,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社保缴费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就是说,未在东莞范围实际工作却虚假购买社保,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一经查实,取消购房资格并依法处理,记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该工作人员对南都记者表示,随着办理入户、购房、子女入学、贷款等均需提供参保证明,社会上代办社保参保证明的传言时有发生。“事实上,伪造的个人参保证明是经不起查验的”,该工作人员称,今年以来,社保局在核对房管、银行等部门向社保部门发回的参保证明验证函时,发现2宗参保证明记载的信息与信息系统记录的信息不符,属于虚假参保证明。这些虚假的参保证明,均通过仿造参保证明的相关格式,编制了不实的参保信息,并加盖了仿真度极高的假公章。
该工作人员也提醒,市民不可轻信中介机构代缴社保的行为,这么做其实有很多风险,与社保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事实上,很多代理机构也不会与个人签代理合同,全凭口头约定。这时一旦出问题,公司卷款跑路,投入的社保费就可能打水漂。
◎提醒
代买社保“风险重重”
在去年,南方都市报已经公开报道过这种楼市乱象。此前,南都记者走访东坑一楼盘了解到,其无社保可购买洋房的操作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购房者可在缴纳定金后自行寻找社保机构,缴纳半年或一年社保。而另一种则为开发商帮其代买社保,费用为每个月700-1000元左右。而在购房者购买社保期间,购房者先缴纳首付款,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开发商可以帮其保留半年,待买满半年社保后可正式签约。
对此,有律师曾提醒,购房者切勿轻信开发商或中介机构承诺“先行购买,补办社保”的说法,虽然有部分开发商或中介机构承诺购房者可以先行签订购房合同以及支付首期楼款,待符合条件后再办理购房流程,但这是不可取的方式。一是,贷款及购房政策频繁变动,根本无法预测后期的政策变化。如果有继续升级社保限购情况出现,仍可能导致不具备购房资格,而无法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也不排除开发商再将该物业出售给他人。二是,未在东莞范围实际工作却虚假购买社保,本身就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或信息骗取购房资格。一经查实,取消购房资格并依法处理,记入个人征信不良记录,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薛正懿律师表示,地方各级政府出台的限购政策,都是根据国家调控房地产风险的政策所做出的统一安排,在司法审理的过程中往往会成为法院判断合同是否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依据。鉴于此,建议购房者充分了解相关限购政策,慎重做出选择,如果自己的情况不符合政策,就不要试图通过一些操作手段来进行规避,否则最后很可能出现新的风险,并导致购房目的无法实现。购房人应对房屋限购政策有所了解,在签订合同前对自身是否符合购房条件以及购房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能否实现要有所判断,以免仓促缴纳定金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或形成自身违约责任。
统筹:南都记者 严铧
采写:南都记者 史晓然 唐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