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良 ○编辑 祝建华
6月21日,海南省政府网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将于7月份开始实施,有效期五年。《意见》明确,严禁将商品住宅用地与其他产业项目用地捆绑或搭配供应,严禁以项目招拍挂、协议出让代替土地招拍挂实施土地供应。
《意见》要求切实保护耕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建设活动占用耕地。对开发边界范围内新增生态绿化用地、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零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路面宽度不超过8米的农村道路(含乡村旅游道路)用地等,采取“只征不转”“不征不转”方式利用土地。依法开展节地评价,总结推广节地技术及模式,促进土地复合利用、立体利用、综合利用。
《意见》要求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严禁将商品住宅用地与其他产业项目用地捆绑或搭配供应,严禁以项目招拍挂、协议出让代替土地招拍挂实施土地供应。对混合用地,应明确各类用途比例,按主导用途对应的用地性质确定供地方式,实行整体供应。严禁违规设置竞买条件。商品住宅用地和一般商业服务业用地原则上不得设定竞买资格要求。在不影响公平、公正竞争,不排除多个市场竞争主体的情况下,工业用地、仓储用地、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城市重大标志性建筑及重点产业项目用地或产业集聚区用地,可设定产业类型、行业排名等竞买资格要求。
《意见》要求强化土地供后监管,健全违法用地查处机制。健全土地供后监管常态化机制,明确巡查责任到人,实现巡查全市覆盖不留死角。建立涵盖各相关部门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实行“市-区-镇(街)-村”四级巡查防控,强化属地监管主体责任。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建立重大典型案件区级“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追究、公开曝光”机制和市级挂牌督办制度,坚决依法处罚到位。
“此类规定更大的侧重点在于规范住宅用地的供应。”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从这几年海南经济发展情况看,产业用地供应力度在逐步加大,但是往往也存在一些“打擦边球”的做法,在供应相关产业用地的时候,为了吸引企业拿地或投资,会给予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和开发的优惠,这样反而扭曲了此类产业用地的发展。所以割断此类联系,也是为了促进用地供应的规范,同时也防范各类企业拿到产业用地后,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该政策的出台表明当地政府对土地出让仍将延续严格管控的思路,这也与此前海南省高层关于“海南不是房地产加工厂”的定调相一致,目的就是要严防房地产炒作,而严防房地产炒作先从控土地出让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