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交运营管理规定发布 乘客违法违规行为将计入信息库
每经编辑 祝裕
每经记者 许自然 每经编辑 陈 旭
本周一晚高峰时段,上海地铁2号线一名女乘客因手机丢失怀疑被盗,不听车站工作人员劝阻,强行用手扒阻车门关闭。据央视报道,该乘客的行为影响列车正常运营9分钟。
在地铁等出行方式日益改善城市交通面貌的今天,随着轨交运营规模快速增长、客运量不断攀升,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保障难度也越来越大,这也对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此,5月2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7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提出,要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规定》详细列出了九大类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同时交通运输部还将建立乘客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
城市轨道交通近年快速发展
据交通运输部数据,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34个城市开通运营了城市轨道交通,投入运营的线路有155条,运营总里程达4642公里,形成了以地铁、轻轨为主体,其他制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与此同时,目前我国还有43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得批复,预计到“十三五”末,全国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里程将超过6000公里。
据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介绍,《规定》立足于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职责,从运营基础要求、运营服务、安全支持保障、应急处置等方面,明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政策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规定》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原则,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运营服务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首先,《规定》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设置运营服务专篇,包括车站设施、设备兼容性、线网衔接等内容,理顺运营与前期规划建设的衔接。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正式运营前、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制度。
其次,《规定》对从业人员管理、设施设备准入与运行维护管理、风险隐患管控治理等提出了相关要求。
明确九大类乘客违规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规定》明确提出9项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此9项行为包括:拦截列车;强行上下车;擅自进入隧道、轨道或者其他禁入区域;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50米范围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在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晒物品;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另一个引人关注的内容则是,《规定》提出,应当建立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和乘客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并按照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此外,《规定》提出鼓励经常乘坐城市轨道交通的乘客担任志愿者,及时报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问题和隐患,检举揭发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运营单位应当对志愿者开展培训。
在资本市场层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相关装备制造企业对轨道交通发展车辆投资建设前景充满期待。日前中国中车发布的2017年年报显示,《“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指出,到2020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比2015年增长近一倍,城市轨道交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中国中车董事长刘化龙此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城市轨道交通产能过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因为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包括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一些政策,对这个产业发展还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