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奔驰被4S店换了轮胎 法院判罚退一赔三 赔偿近200万
来源:1818黄金眼
导读
杭州的小张,买了辆全进口奔驰新车,上牌的时候被拒,这才发现轮胎尺寸比报关单上的小一寸。之前,我们《1818黄金眼》一直在关注此事。在历经一年多的诉讼后,近日终于传来判决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4S店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终审判决按“全车价”退一赔三处理,也就是除了退还近70万的车款外,另再赔偿近两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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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退一赔三是首例
浙江西子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伟勋:“我们翻阅了不少资料,当时并没有相关的先例,也就是关于更换轮胎之类被判退一赔三这样的判决先例,我们这个应该说这个方面的首例。”
金律师近日刚收到判决书,法院判决杭州滨江中升之星4S店败诉,支持消费者退一赔三的请求,退还的车款加上“三倍赔偿款,加起来有270万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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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顾:
报关单上轮胎是19寸 实际是18寸
我们先来回顾下早先的报道,小张去年3月在杭州滨江中升之星,买了这辆全进口奔驰CLS320,裸车价接近70万。到车管所上牌的时候被拒绝,说是涉嫌私自改装。原因是报关单标注的前后四个轮胎规格是19寸,而她车子轮胎的实际规格却是18寸。小张说自己没有动过,怀疑是4S店卖给她之前动过手脚。
小张:“中国海关录进去的是19寸,到你店里,你交给我的是18寸,这个轮胎你肯定动过的。”
通过向奔驰厂家、专业技师等求证,能够证实奔驰厂家当时生产的CLS 320轿车的轮胎规格,只有19寸这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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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顾:
4S店一开始解释:新老款交替
对此,4S店销售顾问一开始解释是新老款交替。
小张:“不管你老款还是新款,海关肯定会给你看清楚,是不是。”
杭州中升之星奔驰4S店 杨经理:“现在这个事情,我还没有了解清楚,为什么呢,三月份你买车的时候,销售经理已经离职了,我要跟他去了解,这个情况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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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顾:
4S店最后回应:轮毂有擦伤,进行了更换
记者多次找到中升之星,对方先是说原来的销售经理辞职了,情况一直在了解。最后一次做出了正面回应,说是这辆车在用板车运输到4S店的途中,四个轮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擦伤,他们就进行了更换。由于19寸的轮胎店里没货,就临时换成了18寸。
杭州中升之星奔驰4S店 杨经理:“当时我们板车拉过来的时候,钢圈有擦伤,然后就换了四个新的轮毂上去,交车之前,销售顾问工作存在疏忽,没有把轮毂换回来。”
小张:“那为什么事先卖车的时候没有跟我们说呢,而且你们一直跟我强调的,出厂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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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顾:
小张要求换回原厂轮毂,再补偿五万块
4S店没答应
小张:“如果不是上牌时我发现了这个问题,可能这一辈子我都不知道这个事情, 就按照消法来吧。”
双方沟通过多次,都没协商好。消保委也组织过双方进行调解,小张当时提出的要求是轮毂重新换回原厂件,另外补偿五万块钱,4S店没有答应。
浙江西子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伟勋:“当时调解的差距很大的,4S店只同意给几次保养,最后消费者提出几万块的赔偿,五万块,他都没有答应,最后调解没有达成协议的,所以说无奈之下,才走起诉途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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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回顾:
一审判决退一赔三
小张之后向杭州滨江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去年年底一审法院做出判决,认定该车卖给小张之前,更换过轮毂及轮胎,情况没有向消费者告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另外法院认为,4S店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商,应该足够了解店内每一辆车的具体情况,轮毂及轮胎作为车辆重要且明显的组成部分,瑕疵表现明显,可见4S店存在严重的主观过错,主观故意明显,构成销售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支持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也就是退还购车款65万8,另外再赔偿三倍购车款19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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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买到问题车定要保存好证据
判决结果出来后,中升之星提起了上诉,日前杭州中院二审做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浙江西子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伟勋:“争议的焦点在是不是欺诈,二审法院认定4S店明确知道这个情况,但在销售过程中并没有告知消费者,这点就已经很明显。”
金律师最后提到一点,今后碰到买到问题车,一定要保存好证据,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