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州顺风车主被开万元罚单背后:当地细则“难产” 嘀嗒拒绝担责
荔枝特报专稿 记者/史亚楠
近日,郑州一嘀嗒顺风车主张先生在火车站接乘客时被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查处,以“开黑车”为由被罚款万元。面对这一处罚,他喊冤不迭。
张先生表示,自己是在嘀嗒平台成功注册的账号,当时也审核通过了,每天最多可以接四单,是顺风车司机。据此,张先生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合法的。
然而,郑州交通运输局执法队却表示,司机从事载客营运,不管是顺风车还是网约车,“持证”是硬标准:只要没有相关证件,就是非法营运,就要罚款。执法队这里所说的相关证件,对车主而言一共有两个,一个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一个是《网络出租汽车运输证》,缺一不可。
一个大喊“冤枉”,一个认准“该罚”,究竟孰是孰非?荔枝新闻调查发现,这与“网约车”和“顺风车”的概念认定有关。
“顺风车”是“网约车”吗?
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国务院的这份文件将“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分开并提,指出前者是经营行为,而后者是分摊出行成本或免费共享的出行方式。
文件指出,私人小客车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图源/国务院官网截图
与上述文件同时发布的,还有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盖章的另一份文件,名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份文件对“网约车”的运营制定了规则、标准。这份文件十分详细,不过对于老百姓而言,可以概括为三个“证”。三个证为抓手,监管部门可以完成对网约车运营全流程的监管。
这三个证分别为,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持有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经营车辆应具备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及营运司机应持有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两个也就是张先生被郑州交通局执法队要求出示的。
多地明文规定:顺风车非营运
由于两份文件同一节点发布,而其中一份明确将“网约车”和“顺风车”分开并提,后来各个城市具体制定当地的相关细则时,均沿用了网约车需办证,顺风车不属于网约车,不需要办证的思路。
荔枝新闻从南京、杭州、济南等地的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在当地,顺风车分摊成本或公益互助的出行方式不被认为是营运行为,无需办理各种营运证件。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向记者出示了相关文件。杭州市在2016年和2018年分别出台了两版《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记者比对发现,这一细则基本承袭了上述国务院和七部委的两份文件,根据地方管理要求有调整。不过前后两版细则均明文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经营运输范畴。
其他不少省市也依据自身制定了相应细则,明确顺风车和网约车并不相同。值得一提的是,城市之间制定顺风车细则的进度差别巨大。不少城市的交通运输局向荔枝新闻证实,这一细则早已如杭州一样,经过了版本更迭;有的城市却至今尚未出台该细则。
顺风车平台:对接“国标”,不懂当地政策
尽管早在国家细则出台之前嘀嗒顺风车就已上线,但在后期的更新中,平台还是迅速将国家标准纳入了运行系统。有嘀嗒顺风车主向荔枝新闻证实,目前平台设计的接单规则符合国家对顺风车的界定和要求。平台按照人们上下班的习惯,只会匹配顺路的“订单”,而且每日只能接4单,计价也很低,符合国家细则中顺路互助,分摊成本等规定,也参考了一些城市每日只能接4单的细则要求。
但将嘀嗒的接单规则与各地细则对比,还是能发现出入的。据嘀嗒官网介绍,目前其顺风车业务已覆盖359座城市,拥有超过1.3亿用户、1500万车主。各个城市间要求不一,而平台方的运行规则只有一个,矛盾并不少见。
例如,就发布顺风车管理细则的城市而言,哈尔滨市要求顺风车主一天最多只能接2单,东莞市的这一数字为3单,均与嘀嗒设计的4单的最大接单量相冲突。
更何况,还有不少的城市压根没有顺风车细则,这时候,平台规则与地方法规的矛盾尤为突出,而受伤的却往往都是顺风车主,比如张先生所在的郑州。
郑州:“顺风车”细则遭“难产”
此事发生后,荔枝新闻在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检索到一份发布于2016年的通知,内容是就三份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一份就是《郑州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这份文件第五条第五款明文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不过在就这份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至今三年时间,此事再无进展。荔枝新闻从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队获悉,郑州市目前没有针对顺风车的管理细则,只要涉及财务往来,一律被认为是营运行为;一旦车辆、司机不具备相关证件,驾驶人一律将面临最低5千,最高3万的处罚。
荔枝新闻就此事向此前发布征求意见稿的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核实,始终未能取得联系。有知情人向荔枝新闻透露,政策法规室早已知悉此事,但《私人小汽车合乘出行意见》至今确实没有下文。
乱象背后:政府、平台“懒”不得!
既无法规可依,顺风车被指为网约车处罚便可顺理成章。荔枝新闻调查发现,顺风车司机因涉开黑车被罚的案例并非少见,媒体的报道和坊间的讨论自然也并不稀奇。
郑州除外,合肥、天津,见诸报端的类似纠纷就已经不少。据华商报,西安一嘀嗒车主就曾因开顺风车被当地交通运输局以“开黑车”为由开出2.5万罚单。车主不服处罚,发起行政诉讼,但因顺风车在当地无法可依,被判败诉。
一方面是一些城市迟迟无法面世的管理细则,一方面是顺风车平台走进越来越多司机的视线,导致的结果只能是大额罚单抛向了许多不知情的顺风车司机。
此事发生后,张先生只能缴纳万元罚款取回爱车,而政府和嘀嗒平台方都没能给出让他信服的说法。
张先生至今“稀里糊涂” 图源/河南台
于平台而言,忙于开疆拓土却不理会地方性的政策差异恐怕不是应有的态度。应不应该针对不同城市制定不同的规则体系?应不应该对司机尽到告知相关风险的义务?应不应该在出现问题后勇于承担属于平台的责任?恐怕都还值得考虑。
于政府而言,处罚是手段而非目的,不能成为治理乱象的唯一办法。动辄上万的处罚对需要靠顺风车来降低出行成本的市民而言不是小数目。那么随之而来的,人们对于相关部门借此“创收”的流言自然难以断绝。我们不禁要问,为何一个细则拖延三年未能面世?调查中荔枝新闻发现,嘀嗒平台未在郑州获经营许可,既然顺风车平台不合当地法规,相关部门为何不向平台方追责,而只是将罚单一次次抛向市民?
处罚可以,但不该让被罚者“稀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