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代收业务”藏猫腻
近期,几则“盗刷”新闻引发关注。某罗姓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储蓄账户被人以1分钟1万元的频率在10分钟内扣走近8万元;某李姓客户在出国4个月期间,随身携带的银行卡陆续发生单笔5万元的扣款交易,共被扣走200万元……经调查发现,以上风险事件的发生,与当前“代收业务”的乱象密切相关。“代收业务”为何会产生风险?又该如何防范?
所谓“代收业务”,是指经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托代收机构按照约定的频率、额度等条件,从付款人开户机构扣划付款人账户资金给收款人,且付款人开户机构不再与付款人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支付业务。
该业务的主要特点是,收款人相对固定,收款人与付款人的交易场景相对固定,付款频率或额度等条件由收款人与付款人事先约定。该业务在日常生活场景中应用较为广泛,例如,信用卡持卡人与银行签订自动还款协议后,银行每月从持卡人指定的账户划转资金偿还信用卡;客户购买保险时,与保险公司约定每月自动从客户账户扣收保费;客户与自来水、电力、燃气、有线电视等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后,公司每月按期自动从客户账户扣费等。
随着支付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日益丰富,代收业务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延伸,例如,客户与相关机构约定每月定期购买理财产品或在账户余额超过一定额度时自动购买理财产品等场景。
但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其他需付款人对交易逐笔确认的支付业务而言,代收交易验证强度较弱,易造成付款人的资金风险,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付款人开户机构对付款人的权益保护问题,代收服务机构对代收业务的风险监测问题,代收业务的适用场景问题。
那么,投资者该如何有效防范上述风险呢?“两个操作”请务必留心。
付款人授权是代收业务的核心。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就“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正式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两种授权方式。
方式一,“两两授权”,即目前实践中比较普遍的授权方式。它由付款人与收款人、付款人与付款人开户机构、代收机构与收款人分别授权,但可能存在付款人开户机构未有效审核付款人真实意愿情况下开通代收服务,导致客户资金盗用风险的情形。
因此,如果大家办理便民缴费、政府服务税费、公益捐款、通讯服务费、信用卡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还款、非投资型保险保费缴纳、缴纳租金、会员费用等小额便民业务,建议使用“两两授权”模式。
方式二,“三方协议”,即付款人、付款人开户机构及收款人三方同时签订协议,作为后续办理代收业务的基础。与“两两授权”相比,该模式进一步提升了授权强度,强化了付款人开户机构的风险把控能力,更有利于保障付款人资金安全。
因此,如果大家需要办理教育培训费用缴纳、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偿还、金融机构发行的定期或定额基金理财产品购买、投资型保险费用缴纳,或者面临金额较大场景时,建议大家使用“三方协议”模式。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代收业务”不得应用于各类投融资交易、外汇交易、股权众筹、P2P网络借贷,以及各类交易场所(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支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