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治进行时
近期,我们接到家住西城区王先生打来的热线电话,他在16年购买的一辆林肯小轿车,在今年一月份突然自燃了,而8个月过去了,王先生仍然不知该如何解决这件事。
2020年9月4日,在西城区京铁和园小区的地库里,记者见到了王先生,而眼前这辆被烧得面目全非的林肯汽车就是他昔日的爱车。
王先生说,今年1月21日晚上,保安通知大家地库着火了。等大火被扑灭后,地库里的10多辆车都不同程度受损。
由于事发时正值疫情期间,大家都没有进一步询问起火的原因,直到5月9日,王先生收到了一份消防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上面显示火灾是由于他的爱车电气线路故障导致自燃引发的。
王先生说:消防给的这个认证报告说,是由我的车自燃引起的,他们给的说法是电气线路发生故障,然后发生了自燃,当时我才知道是我自己的车着了,我当时也挺懵的,我也不太相信。
认定书显示,事发当晚的起火车辆为王先生停在地库车位的林肯牌小轿车,起火原因排除雷击、人为放火等因素,认定为车辆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共造成10辆机动车不同程度受损。
距离火灾发生已经过去近八个月,但王先生的林肯轿车仍停在原地,只剩下了一个空壳。爱车起火让王先生心疼,而后续谁该承担责任更让他闹心。
王先生告诉记者:车辆的4s店也还算积极配合,他们的那个客服经理也主动的找我,然后他说要向林肯中国上报,在这之后近一个月,也没得到什么答复。然后我紧接着就找林肯中国了,林肯中国回复的都是机械式的话语回复,根本得不到任何的肯定的回复。
之后的时间,王先生不断与4S店沟通。最终,对方拿出了一份协议,但王先生看后无法接受。
王先生说:4S店要求必须做鉴定,看看是不是质量问题,经过多个版本后,目前他们给出的方案是:如果不是质量的问题,承诺给我16万的购车优惠,必须在他们旗下购车;如果是质量问题,他们是给16万的现金,就赔付这么多金额,其他的并没有多说。
不仅如此,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的态度也让王先生感到疑惑。
王先生说:因为他们开始给的理由是,这个车未在使用当中,所以造成这个事故他们的三者不赔付,后来就是说责任没有认定,所以他们也在等待,他们也没赔付。
车辆自燃给王先生一家人的生活带来很大困扰,除了要四处奔波维权,还要面临其他车主向他索赔上百万元的处境。
对于王先生的遭遇,栏目记者找到了北京律师协会的刘凝律师,刘律师给出了建议:王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应该按照4S店的建议,找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论是车辆质量问题引发的自燃,4S店就要承担此次自燃事故的全部责任,包括赔偿王先生、其他车主以及停车场受到的全部损失,而不是以16万为限。如果4S店拒绝赔偿,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至于王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理,要看王先生的保险合同条款是怎么具体规定的,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保险条款的除外责任,如果约定不明确,应按照有利于投保人也就是王先生的原则来解释。另外,自燃事故一般都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引起的,通常与物业公司没有关系,但是如果因为物业管理疏忽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物业公司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部分责任。
目前,王先生还在和4S店、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进一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