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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购天下秒杀活动卖假冒阿玛尼手表 拒绝假一赔十被起诉
来源:转 网 作者:含 糊 时间:2020-11-1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秒杀抢购

  说好的“假一赔十”

  被检验出非正品后

  又变成“退一赔三”?

  消费者李女士不满

  浙江畅购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处理

  将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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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畅购天下“秒杀”活动

  买到假冒阿玛尼手表

  

  近日,天津消费者李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讲述了她的遭遇。

  浙江畅购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畅购天下)是一家做跨境进口购物的网上商城。因为是老客户,李女士被畅购天下的客服拉入了一个微信福利群,群里经常有一些优惠打折商品信息。今年7月31日,畅购的工作人员发布一则秒杀活动促销广告,原价1260元的阿玛尼满天星镶钻防水石英女表AR1926秒杀价只要666元。

  常在畅购天下购物、又看到支持“专柜验货”,李女士很是心动,但因为限量30个,李女士没有秒杀成功。当天下午,李女士在畅购天下的官方微博上看到还有一次秒杀机会,随即下单了两块阿玛尼AR1926,一共花费了1332元。

  没过多久,李女士发现有些不对劲儿,一些先收到货的消费者在微信群中反馈,秒杀的阿玛尼手表好像是假货。有些担心的李女士收到货后没敢拆封,赶紧申请退货,却被告知不能退。李女士看到畅购天下官方微博也回复消费者称“一经售卖,概不退货”

  8月4日,有些忐忑的李女士只能拆了包装,打开一看便傻了眼:手表盘刻度大面积黑块,包装盒内掉毛严重,各种特征与正品不符,并且平台也没有开具相关发票。“这手表假得太明显。”

▲李女士收到的阿玛尼AR192▲李女士收到的阿玛尼AR192

  2

  畅购没有阿玛尼手表的销售权

  发货地址也有问题

  

  李女士赶紧联系了畅购天下的客服,8月4日,畅购天下提供了阿玛尼的“授权商资质”。有消费者邮件询问“富思商贸(上海)有限公司”(阿玛尼手表中国经销)的授权问题,该公司明确表示并未授权给深圳澳新信(畅购天下的销售授权方)。

  李女士还发现手表的发货地不是畅购天下发货仓。

  随后,李女士联系客服想要退货,被告知“商品未拆封不影响二次销售可以退货,邮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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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畅购声明“假一赔十”

  处理结果为“退一赔三”

  

  在畅购天下福利活动优先群中,不少消费者质疑秒杀的阿玛尼手表是假货。8月4日,微信群的负责人声明称:会拿去检测,假一赔十。但当晚,不少消费者就发现,关于秒杀阿玛尼手表的相关微博都被删除,同时还爆出口红、防晒产品、奶粉等也存在售假问题。

  8月5日,畅购天下有关负责人在微信群中发表相关声明,表示消费者可以自行通过微信扫码进行手表验证;畅购相关检测正在进行中;未拆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以联系商城在线客服退货。

  在福利群内消费者的一再催促下,畅购天下工作人员在微信群中表示,送检结果确定为非正品,要求“退一赔三”的基本处理完毕。

  李女士说:“虽然鉴定结果是假的,畅购官方没有正式在群里承认是假的,他们只承认送去鉴定的那块表是假的。”

  ▲消费者收到的“退一赔三”赔偿方案

  李女士不满意畅购的处理结果,她告诉记者,之前无论是官网还是其工作人员,都强调“假一赔十”。

▲畅购天下登录页面▲畅购天下登录页面
▲畅购天下宣传的“100%阳光保险正品承诺”畅购天下宣传的“100%阳光保险正品承诺”

  李女士向畅购天下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得到的反馈是畅购天下送检的手表确实被认定存在假冒嫌疑,目前该公司正在配合调查,如果消费者对不同意其“退一赔三”的处理方案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9月15日,李女士将浙江畅购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以畅购天下欺诈消费者为由,请求判令其履行“假一赔十”的承诺。

  11月9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看到,关于“畅购天下售假”的相关投诉有23条。李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表示,据她了解,目前还有几十个购买到假冒阿玛尼手表的消费者仍未接受畅购天下“退一赔三”的处理方案,有的也选择了起诉。

  为什么畅购天下没有按照之前宣传的“假一赔十”进行赔付?

  11月9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就此咨询了畅购天下客服,对方表示,“是按照规定进行的赔偿,就是‘退一赔三’”“相关投诉已经全部处理完”。

  对于网站上宣传的“100%阳光保险正品承诺”,客服表示,如果是购买自营商品为假货,会按照“假一赔十”承诺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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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观点

  “假一赔十”的声明可视为

  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约定

  

  李女士等消费者要求按照“假一赔十”赔偿是否合理?

  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黄文得律师对此表示,商家在网络平台显著位置发布的关于“国企自营 假一赔十”的声明属于要约,在消费者购买商品即作出承诺时,该声明就自动成为买卖合同的一部分。该声明本身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有效要约。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三倍赔偿,但是并不强制消费者只能获得三倍赔偿。此外,“国企自营 假一赔十”属于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应当理解为商家承诺出售的都是自营商品,如果发现假货,那么就十倍赔偿。因此,商家辩称其出售的手表不是自营,不应十倍赔偿的理由不成立。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闫金侠律师分析指出,经营者承诺“假一赔十”,而购买人是真实的消费者,其信赖利益应当受到保护。“假一赔十”可以视为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约定,经营者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退一步讲,即便“假一赔十”是单方承诺,该单方承诺是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权利的意思表示,其目的是取得依赖赢得顾客,是其自愿向不特定消费者作出的承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具备法律约束力。

  闫金侠律师提醒消费者:

  网购时务必注意保留购物平台的相关证据,一旦进入诉讼程序,法院是根据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来进行裁量的。


(责任编辑:h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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