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李玉雯 每经编辑 段炼 程鹏
浦发银行表示,经核查,该虚假宣传内容非浦发银行开展的活动,该行已要求有关媒体删除相应文章。同时,该行提醒客户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不轻信虚假的宣传内容。对于假冒该行或者该行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浦发银行也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每经记者注意到,类似冒用银行名义进行营销宣传的情况并非个例。仅今年以来,已有包括农业银行、华夏银行、中山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发布声明,称有第三方冒用银行名义或与银行合作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营销贷款或理财投资等业务。与此同时,此类现象的频频出现也引起了监管的注意。
推介金融产品、诱导办理贷款……
冒用银行名义营销层出不穷
与浦发银行监测到的情况类似,记者注意到,就在春节前的2月7日,华夏银行也在官网发布重要公告,称该行近期陆续接到兰州、保定、郑州、武汉、长沙、合肥、福州等地区客户反映,有多家媒体发布了冒用该行名义的虚假营销活动宣传,标题为“新春送福利,所有礼品免费领回家”,内容为通过二维码下载该行手机银行,参与连续签到活动可领取精彩好礼。该虚假宣传行为涉嫌侵权。
华夏银行声明,该虚假宣传涉及的营销活动非该行开展的营销活动,已通知活动发布的有关媒体撤销虚假宣传,并保留向有关方面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请广大客户不要轻信虚假宣传内容。如有客户因虚假营销活动、非法网站和APP、诈骗电话或接受其他非法金融服务而受到任何损失,或发现通过冒用该行名义、仿冒该行APP、网站、联系电话等提供非法金融服务的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今年1月4日,农行泰安分行也对防范冒用银行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进行警示。该行表示,某公司存在冒用与该行合作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嫌疑。同时声明,该行业务信息以官方渠道发布为准,其他非官方渠道发布的虚假信息与该行无任何关系。
此外,该行依法合规为各金融信息服务、财富管理、投资理财等单位提供正常的开户和资金结算业务,但并不存在与金融服务外包、财富管理、理财投资类公司有“投资理财、增信担保、银行转贷承诺”等方面的合作关系,该行也未授权任何金融服务外包、财富管理、理财投资类公司使用农行标识进行宣传。
去年末,民生银行成都分行针对有关机构或个人冒用银行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及涉嫌金融诈骗作出声明,表示有机构或个人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或银行合作机构,通过骚扰电话、微信加好友或发送【XX银行】冒名短信(短信中可能包含高额度、低利率等诱骗性信息)等方式,实施虚假宣传或涉嫌金融诈骗等行为。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表示,民生银行产品在该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远程渠道或柜台进行销售,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若有机构或个人通过非官方渠道冒用该行名义推介、销售金融产品,请特别注意审慎决策、防范风险。
记者注意到,除了“借”银行名义营销金融产品,还有不法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伺机套取客户信息,诱导客户办理贷款业务。
2月5日,中山农商银行发布关于防范冒用该行名义营销贷款业务的声明。该行表示,发现有第三方冒用中山农商银行名义,自称是中山农商银行工作人员或中山农商银行合作机构,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实施虚假宣传等非法行为。
该行声明消费贷款业务以官方渠道发布内容为准,并列示出具体5个官方渠道。同时提醒客户,该行在信贷业务服务过程中,不收取客户手续费等额外费用,请客户认清服务主体,核实陌生营销人员身份信息,谨慎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并且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征信记录,切勿轻信网上广告,不随意点击测试贷款额度。网贷额度查询操作将会记录在个人征信记录上,且易造成身份信息泄露。
另外,1月27日,贵州大方农商银行公告称,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该行名义以低门槛办理贷款为由,收取中介费用。该行表示办理的信贷业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且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或个人办理该业务和收取中介费。
贵州大方农商银行同时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凡是有该行内部员工以办理贷款为由收取客户好处费、手续费的,可保留证据向该行举报,一经查实,举报者可获得奖励。
事实上,不仅商业银行会被“冒名”用于营销宣传,更有甚者冒用央行名义来销售人民币类收藏品。2019年12月,央行曾发布风险提示称,一些不法商家冒用央行名义,声称发行“第某套人民币珍藏册”等人民币类收藏品,欺骗消费者。
对此,央行明确表示,从未发行过任何“人民币(纪念币)珍藏册”“人民币(纪念币)大全套”“人民币(纪念币)纪念册”类产品,以央行名义进行宣传的人民币类收藏品均为虚假宣传,请公众注意防范。
监管提示风险:
防范不法分子冒用银行保险机构非法集资
随着居民投资理财意识增强,金融领域的营销宣传日益丰富却又鱼目混珠。事实上,不仅银行,冒用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名义进行虚假营销宣传的现象频繁发生,这也引起了监管的重点关注。
年初,银保监会在行业内部下发《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冒用银行保险机构名义非法集资风险提示的通知》,称近期部分理财公司或平台虚假宣传与保险公司合作,声称投资项目由保险公司担保,保证投资资金安全。监测发现,相关主体涉嫌虚构投资项目、承诺高额收益、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存在非法集资隐患。其假借金融机构名义增信,一旦爆雷,风险极易向金融机构传染。
为有效防控应对此类问题,上述通知作出如下提示:
一是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舆情监测,持续搜集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涉及本机构的广告资讯信息,发现有假借本机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立即报告监管部门,并视情公开警示风险,发现涉嫌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是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员工、印章、办公场所管理,严防内外部人员利用本机构印章、网点、柜面、交易渠道开展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筑牢风险“防火墙”。
三是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履行好非法集资监测防控职责,积极开展面向公众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加大对账户交易、业务办理中涉嫌非法集资情况的监测识别力度,及时报告可疑线索,切实发挥风险防范“前哨”作用。
面对类似虚假宣传造势的行为,除了监管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保持警惕之外,金融消费者的识别能力和风险意识也亟待加强。
多家银行在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中提示社会公众,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理财”,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
记者|李玉雯 编辑|段炼 程鹏 杜恒峰 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