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1年第3期)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5.630,-0.23, -3.92%)、酒类、糖果制品、糕点4大类食品共322批次食用农产品、酒类、糕点共4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和微生物污染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4大类食品共322批次食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22批次,合格120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类79批次,合格78批次,不合格1批次;糖果制品75批次,合格75批次;糕点46批次,合格45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峰旺中旺超市销售的豆角,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江西永辉超市(6.820, -0.15, -2.15%)有限公司西湖万达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江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湖万达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南昌海关技术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质量指标问题
由樟树市古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赣清老酒,丙酸乙酯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樟树市古城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由江西省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井冈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吉安杨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俵薄酥饼(桂花味),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