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通报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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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含 糊
时间:2021-10-26
本报讯 (记者 王 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称,检出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和水产制品等四大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有机污染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问题。
根据《通告》,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7大类食品289批次样品,其中284批次样品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月饼为节令食品,需及时公布初检结果。《通告》中指出,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月饼专项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第37号)中,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检验标称吉林省松原鑫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北老式月饼(冰糖五仁)、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标称广东省广州市长茂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叉烧味月饼为不合格,经复检机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别检验,结果为合格。
据悉,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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