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抽检:3批次“德顺”酒检出糖精钠
来源:本 网
作者:含 糊
时间:2017-03-29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7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3期),共抽检783批次,其中合格761批次,不合格22批次,不合格率为2.8%。
本期信息涉及21大类食品,包括: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罐头、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水产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方便食品、蜂产品和速冻食品等。
其中,酒类不合格3批次:标示为福建光泽德顺酒业有限公司2016年01月30日生产的闽源春酒(白酒)(249ml/瓶),糖精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三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标示为福建光泽德顺酒业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9日生产的闽源春米香型酒(450ml/瓶),糖精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标示为福建光泽德顺酒业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9日生产的闽源春酒(白酒)(450ml/瓶),糖精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三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本次酒类制品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置酒》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抽检项目包括甲醇、氰化物、铅、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邻苯二甲酸酯(DBP、DEHP、DINP)等指标。"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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