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4批次不合格食品
新华网北京4月4日电(李楠) 近期,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3类食品314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宿迁馆(经营者为江苏修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网站)销售,标称江苏龙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葱米圈酥(油炸型膨化食品),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130CFU/g、140CFU/g、110CFU/g、130CFU/g和130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黑龙江远大群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标称北京润恒鹏飞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的美西阳光玉米片(餐厅口味,膨化食品,原产国:美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4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4.6倍。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标称上海仲景养生坊食品有限公司代理的范塔士番茄橄榄味手切薯片(原产国:西班牙),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94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2.76倍。初检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天猫醇厚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成都醇厚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标称仁寿县华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须酥,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8.8×103CFU/g、7.6×104CFU/g、6.4×104CFU/g、3.3×104CFU/g和5.0×104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针对抽检中不合格产品,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北京、上海、江苏、四川等省(市)食药监督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黑龙江、江苏、四川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此外,原国家食药监总局还要求江苏、浙江等省食药监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药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