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不随意 监管不任性
福建省福州市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地方标准
本报讯 (陈 永 游振云 记者江东)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在总结全省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全国首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地方标准,并于明年2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该标准的制定对于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随意、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多头检查、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福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标准在编制过程中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适用性”等原则,不仅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相关标准协调,还立足于福建省实际情况,保证了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从标准全文看,该标准内容规定的也不仅仅是抽查的内容,还涉及机制建设、结果应用和协同联动等监管内容,是政府行政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范本。
标准指出,在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上,跨部门的应明确牵头部门的职责,包括单一部门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同时,政府部门必须根据需要可建立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也可根据市场主体的行业类别、所在区域、风险等级和信用状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对需要重点监管的市场主体单独建立行业性或专业领域名录库。
该标准还指出,针对基层单位专业领域的执法检查人员数量或专业无法满足的情况,将“执法证号”“执法类别”明确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内容之一,既符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理念,也引领各政府部门不断加强专业执法检查人员队伍建设。
该标准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适用于县级以上具有行政监督检查职责的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开展抽查工作,非市场主体可参照执行。该监管有单一部门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两种组织方式,除“被投诉举报涉嫌违法违规的”等6种情形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均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不得随意对市场主体开展监督检查。
该标准还明确,政府部门应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包括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部门、计划的主要内容、动态调整及对外公开,根据年度抽查计划设置,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检查事项应当一次完成。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并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取全过程等。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专业性,在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可根据检查事项执法类别要求,在相应或相近执法类别中随机选派不少于1名执法检查人员,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不设条件在所有执法类别中随机选派产生,选派通过也应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全过程。
此外,抽查频次应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政府部门应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经营方式和检查工作实际需要选择,跨部门联合抽查可采用跨行业综合大联查或专项检查,专业性较强的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同时,应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涉企信息还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或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
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各省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都还是以政府及各部门的文件去推进,在实践过程中还缺乏有效的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并且文件提出的是原则性的要求,有些工作在实际中难以量化和操作。
“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地方标准的制定,能够对文件进行细化和补充,通过图示化、流程化、表单化,进一步规范工作内容和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社会效益重大。”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如是说。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