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通报2018年食品相关产品国抽情况
合格率为95.6%
本报讯 (记者王 嘉)日前,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关于2018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显示,共抽查了2218家企业生产的2304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2116家企业生产的2202批次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5.6%;102家企业生产的10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4%。
据悉,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复合膜袋等24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制品、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食品接触用金属制品共4类产品。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抽查了1099家企业的1130批次产品,包括复合膜袋、非复合膜袋、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婴幼儿用塑料奶瓶、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塑料杯、塑料瓶盖、密胺塑料餐具、塑料一次性餐饮具、塑料菜板10种产品;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制品抽查了565家企业的565批次产品,包括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材料、纸杯、食品接触用纸容器3种产品;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抽查了264家企业的274批次产品,包括玻璃酒瓶、玻璃食品瓶罐、与食品接触的玻璃器皿3种产品;食品接触用金属制品抽查了290家企业的335批次产品,包括不锈钢真空杯、不锈钢餐厨具、铝及铝合金不粘锅、压力锅、食品接触用金属盖、食品接触用金属罐、商用电蒸煮食品加工设备、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8种产品。
本次抽查采用招标遴选入围检验机构,入围后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确定承检机构,并进行随机匹配。全面实施抽检分离,抽样和检验分别由“双随机”确定的不同的技术机构承担。还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同时重点检验了可能影响到食品安全的理化指标项目。
通报显示,本次抽查共发现10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问题包括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18批次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总迁移量、溶剂残留量总量、热封强度、脱色试验、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三聚氰胺迁移量、甲醛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9个项目;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32批次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感官指标、渗漏性能、杯身挺度、荧光性物质、抗压强度、渗油性能、砷、轴向压溃力8个项目;食品接触用玻璃制品6批次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抗冲击、内表面耐水性、口缘铅(Pb)迁移量、口缘镉(Cd)迁移量4个项目;食品接触用金属制品46批次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涂层感官要求、总迁移量、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14个项目。
通报还公布了2018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东莞市桥头创鸿塑料制品厂、曲靖市麒麟区神舟纸制品厂、山东银鹤食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鑫通炊具机械厂、如东瀚邦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佛山市元芳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利宝达厨具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兆基恒烽厨具机械五金厂、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銮庆厨具设备厂、佛山市顺德区嘉厨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广州市俊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广州新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旭众食品机械有限公司13家企业被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