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举报信牵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市场监管总局指导电线电缆执法办案纪实
□ 本报记者 何 可
“安徽某电缆套管企业偷工减料,希望彻查,还市场一个公道!”一封“线人”的举报信引起了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的重视。
这天清晨,领命组织查办该案件线索的杨建林踏上了从北京开往安徽的火车。
几乎同时,办案能手周玮、施志华,国家电线电缆质检中心专家周艳,收到了来自市场监管总局的“征调函”,分别从3个不同地方火速赶往安徽,组成执法检查组共同指导办案。
4路办案人员将差旅坐标定位到安徽淮南,目标锁定为电线电缆企业,顺着“线人”的举报,严查电线电缆“瘦身”“打折”“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而杨建林等人的此次行动,为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和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相继开出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埋下了伏笔。
挖地3尺保“入土为安”
电线电缆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通信、制造等行业及国家重大项目上,是我国仅次于汽车行业的第二大行业,占据着我国电工行业1/4的产值,被誉为国民经济的动脉与神经。
恰恰是如此重要的一类产品,其护套管却爆出被人动了手脚。“其在生产过程中仅仅保证了管材二端壁厚,而在偏离二端以外处则明确要求生产人员要减小壁厚。”根据“线人”举报,某企业存在偷工减料,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的行为。
当天中午,执法检查组抵达淮南市市场监管局,顾不上舟车劳顿,在经过简单会商后,便集合稽查支队奔赴涉事企业。
“一会儿,兵分3路,一路查台账,一路查库房,一路盯紧生产线……”从淮南市到企业所在地寿县炎刘镇的一个半小时车程里,执法检查组以及淮南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反复推敲案情,部署稽查队伍办案。
随着执法车驶入工厂大院,执法队伍由周艳、周玮、施志华分别带队,迅速展开行动。
“报告,生产线已停工多日……”
“报告,库房有少量套管半成品……”
“报告,台账已清查,近两年来已经3次变更法人,但偶有生产……”
执法办案现场状况一向复杂多变,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但是,这样一个“半关停”状态的工厂,仍然考验着执法检查组的经验和决断。
他们根据台账查明了产品流向,从落满灰尘的库房里找到了产品批次号,将生产线上的原料一一记录在案。
检查一直持续到傍晚华灯初上。在企业的办公室内,执法检查织召开了碰头会,表达了一查到底的决心。检查组要求淮南市市场监管局继续追查,随时向省局以及国家局汇报,即便套管已埋入地下,也要挖地三尺,排除劣质产品所造成的安全隐患。
操作台上找到蛛丝马迹
淮南,只是第一站。
深夜才住进宾馆的执法检查组,又小范围组织召开了另一场会议,确定了此次执法办案的第二站:合肥。
同样是“线人”举报,同样是电线电缆行业,这次线索更清晰,且涉事企业有前科,多次被举报。
在初步研判、分工之后,执法检查组带着各自的任务回房休息。次日,办案人员再次整装完毕,从淮南直奔合肥。中午时分,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队伍集结完毕,随着队长的一声令下,集体赶赴庐阳区。
这次的目标企业,是一家电线电缆制造企业,生产规模更大。工厂内机器轰鸣,各种型号的电线从流水线上高速挤出并盘成缆。金属材质的电缆在被塑料护套包裹之后,无法让人看清里面,但这并没有难住执法检查组。操作台上,一张写有“从库存线ZR-YJV24×240+1×120上取445,擦字印WDZ-YJV22 0.6/1”字样的小纸条,被执法检查组抓了个正着。从产品型号来看,WDZ指无卤低烟阻燃,ZR指阻燃,前者需采用无卤低烟阻燃护套料,后者只需采用普通阻燃护套料。前者等级高,原材料贵,生产成本高。由于两种电缆的外观和内在结构几乎一致,肉眼很难区别,需在实验室检测其pH值、电导率、烟密度等项目才能进行判断,因此一些企业以低等级的ZR电缆冒充高等级的WDZ电缆非法盈利。据执法检查组分析,该批次产品疑似以次充好,建议封存,进行检测。
与此同时,执法检查组还发现了另外一些蛛丝马迹:有4个规格型号的电缆产品,其标注的规格比其实际生产的规格要大一级;通常规格为100米的细口径的电线,在产品合格证上“数量”一栏被手写改成了95米”;导体绞合工序的记录单中,出现了“开完换YJV22-3002九折字样”……
追查牵出案中案
现场执法检查后,手握多个疑点的执法检查组,整理了执法过程中所收集到的证据,将案件的后续查办工作交付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坚决依法办案,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电线电缆质量安全。该局稽查支队办案人员根据已掌握的疑点,提取了涉及生产任务单、销售清单、电缆购销合同等材料,迅速开展后续调查,并向案件涉及到的地区(灵璧、滁州、六安、太和)发送了协查函,以核实相关情况及证据材料的真实性。
在接到协查函后,六安市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最早取得了突破。执法人员在对六安市某小区进行检查时,现场发现合肥市某线缆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上述被查企业生产的电缆,并随机抽取电缆两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为不合格产品。
随后,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在合肥市某线缆公司现场发现了与抽检同批次的待铺设电缆并进行了查封。当事人在接到检查结果告知书后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备用样品经检测后,仍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2019年3月11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对上述涉案电缆进行了扣押处理,并于同日批准立案。2019年4月4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合肥市某线缆公司作出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罚款50740元的决定。4月29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对被查企业涉案规格型号产品进行检查并提取相关证据材料。6月18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电缆,并处货值金额一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罚没合计55040元。
截至目前,各地协查函的回复已全部收到,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执法情况向执法检查组作出汇报,市场监管系统的执法检查队伍,也将以铁面无私、执法如山的精神面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为持续扩大消费提供保障。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