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有所养”到“老有颐养”
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民政局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本报讯 (陈 永 记者江 东)整洁清新的花园庭院,设施齐全的宜居住房,老人们悠闲地坐在轮椅上看电视,工作人员在为老人们分发午后点心……这样温馨的场景,发生在福建省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里。这一切与该院实施标准化管理密不可分。
随着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养老成了百姓关心的话题。如何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如何制定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需求的养老服务标准,已经成为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的问题。建设更加科学合理量化考核的养老服务标准势在必行。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和福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民政标准化技术组织作用,下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在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的康复区里,安静温馨的环境让人自觉地放慢了脚步,压低了说话的声音。据了解,该院创办于1951年,现有床位506张,老人270人左右,在院老人平均年龄超过80周岁,最高龄101岁,为特困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失独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托底作用。
该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院内老人实行分区、分级护理,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和自理能力,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同时,该院建立了专业护士、护理员队伍。全院职工树立“敬老从心开始,助老从我做起”的理念,进一步加快了福利院向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迈进的步伐。
在全护理住房区,配有阳台、防滑地板、24小时热水,独立卫生间里有坐式马桶,标有姓名的脸盆整齐地扣放在盆架上。护理员正在给一位卧床全护理老人通过鼻饲喂水。“通过近几年的不断探索尝试,到目前为止,福利院从房间床位、面积、设施设置到护理程序都有了完整严格的标准,可以说每个步骤都有标准依据。这些看似苛刻的标准和规范化管理,给老人们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体验。”护理部负责人介绍说。
在活动中心,福州市志愿者们正在组织老人们开展活动,这里会定期开展音乐、手工、书法、绘画等适宜老人的兴趣活动。
据了解,2012年5月,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启动标准化试点工作,2014年10月,通过原福建省质监局组织的第二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验收;2016年底,通过民政部第二批全国民政范围标准化试点验收;分别于2014年6月及2017年1月被福建省民政厅、国家民政部确定为省、部两级民政范围标准化示范单位;2018年底,通过国家级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标准化试点验收。
开展标准化工作使该院的各项工作得到不断提升。“在试点过程中,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一共制定了157项标准文件,涵盖医疗、护理、康复、社工、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各项工作,都是通过身边的工作总结出来的经验。”该院负责人告诉记者,福州市社会福利院主导制定了省级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规范》,填补了我国老年人护理方面的标准空白。但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任重道远,制定养老服务标准,只是实施标准化管理的第一步,将纸质文本变成现实服务,将标准的作用发挥出来,才能真正发挥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价值。
与此同时,福州市相关部门和机构都认识到,标准需要不断完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联合民政部门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为老人们提供更加精细和人性化的服务,提高老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信心满满。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