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政策废改工作
重点清理妨碍公平竞争各种规定
本报讯 (郭 楠 记者江 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福建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近期牵头9市1区和41个省级部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全省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据了解,此次专项清理以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作为清理范围,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清理重点是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主要包括“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4个方面的情形。同时,在清理过程中,各地各部门不断完善机制确保长效。
此次专项清理体现“三双”原则。一是制度建设与实务操作“双推进”。将“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等相关内容纳入《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福建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进行部署强调,推进工作落实。发挥联席办作用,对各单位制定政策措施过程中的公平竞争审查问题、难题进行解答。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各部门为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在此过程中,各地联席办及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业务指导,剔除或修改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个别条款,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合法平等地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是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双把控”。各地各部门在持续做好存量清理工作的同时,对2020年1月1日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部分单位已在政务办公系统中嵌入“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实现公平竞争审查电子流转,进一步强化程序约束,提高审查质量。
三是公开清理和督查考核“双监督”。坚持公开透明推进清理工作,利用新闻媒体、网络载体开展社会宣传,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清理工作的意见,增进社会公众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对设区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有力推进工作开展。
据悉,经过各地各部门半年时间通力协作,福建省清理工作已取得很好实效。共排查政策措施7898份,各地各部门对清理出的排除限制竞争情形的政策措施进行废止、修改,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福建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