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标准联动助力建筑垃圾综合治理
福建省标准化院用标准支撑福建省生态文明共建共治格局
□ 陈 永 江 岱
“十四五”期间,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其中,包括建筑垃圾在内的大宗固体废弃物是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领域。
近年来,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福建省标准化院)通过转变服务观念,主动出击,开展管理创新与模式创新,切实将政策、标准与机制有机结合,用实际行动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用标准支撑福建省生态文明共建共治格局。
据悉,2021年初,福建省标准化院对近年来福建省和福州市相继出台的《福建省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福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福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政策和文件进行研读分析,寻找政策与标准的结合点。同时,该院深入福州市内洋下片区旧屋区拆迁改造项目现场、南方建材市场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研,探究标准与实践的着力点。此外,该院还通过走访福建省重点企业、福州市上市公司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各试点参与企业,确定机制与创新的落脚点,最终以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为原则,开创性地将“建筑废弃物拆除、清运、资源化利用三位一体模式”作为标准化管理对象,为政策配套落地的标准,让标准以试点应用的方式落地实施,并以三级标准联动的模式让标准成为通用规则,为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在模式创新上,我院也形成了三级标准联动的态势,让标准服务治理体系化。”福建省标准化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该院与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各试点参与企业联合编制了企业标准《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拆除、清运、资源化利用三位一体实施准则》及配套的现场作业指导书,对建筑垃圾全过程处置与管理流程加以规范,该标准于2021年5月28日正式实施,实现了对建筑废弃物全过程的流向管理。其次,该院与试点参与企业、协会一起总结福州市建筑垃圾前端分类收集、中端转运、末端资源化利用的实践经验,联合制定福州市地方标准《民用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拆除、清运、资源化”三位一体模式管理通用要求》,在福州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建筑废弃物拆除、清运、资源化利用三位一体模式”,该标准已于2021年12月29日正式发布,今年3月29日将正式实施,成为福州市作为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在资源综合利用核心领域的新探索。再次,该院与试点参与企业、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申报2021年第二批福建省地方标准《无机类建筑废弃物现场处理准则》并获得立项,将在福建省范围内对建筑废弃物现场处理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
“推进建筑垃圾的环保处置、规范管理和再生利用,成为引领‘十四五’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该负责人表示,福建省地方标准、福州市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三级标准联动,在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的同时,实现对建筑废弃物全过程的流向管理,为城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提供可复制的治理样本,为福建省的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新的标准化力量。
《中国质量报》